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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是四十未滿的最後一夜。



不過,明天,我還是會持續我的幼稚。



前兩個禮拜,女兒在雅虎奇摩拍賣買了一條亮晶晶的水晶手鍊給我。新台幣130元,因為女兒要給我驚喜,但是未成年又不可以上拍賣買東西,所以我被要求閉著眼睛下了標。


女兒怕我嫌棄東西太廉價,一直耿耿於懷。(雖然我跟她保證不會,而且很感動也很喜歡)。但是她還是不放心。禮拜天跟她爸爸出去,就技巧性的提到,媽媽要大壽了,於是約定,大壽的前一晚(就是今天),父女兩要帶我去很貴很貴的『山花』吃日本料理。當然,是爸爸出的錢。


說實在的,吃人的嘴軟,我心裡其實有點不安。和前夫保持還不錯的關係,不是因為我個性好,更不是我們兩個有復合的可能(真的!別再懷疑了)。純粹是因為愛女兒,不希望離婚等同沒有爸爸。不過,打從骨子裡,我並不想佔別人的便宜。吃好貴好貴的山花,只是要祝我生日快樂,我有一點受之不起。但是芽芽非常堅持,這是她和爸爸兩個人共同的心意,如果我不去,就表示我不願意接受女兒的心意。她會很傷心。


其實我曉得,芽芽知道我喜歡吃『山花』,但是上次,我帶她吃過一次,兩個人花了五千多,當場我就被嚇傻了。所以她會找機會要爸爸做東。說真的就是把我放在心裡面。對這點,我很感動。雖然,也有點兒心痛,她的早熟。。。


也好,吃了『山花』,明天就成為一朵花了。



今夜,是四十未滿的最後一夜了。

我非常喜歡我的三十幾歲,即使經歷過離婚以及感情的煎熬,即使在職場裡懵懵懂懂的摸索,即使生過大病,即使我有點成年人的寂寞,但是我能和女兒一起成長,仍有父母的愛護,和弟弟一家人的陪伴,我,並不孤單。

三十幾歲的我,比前三十年,有知覺的活著。

多了些滄桑,多了些經驗,多了很多傷痕,但是我比以前喜歡自己更多一些。


是的。今夜,就是四十未滿的最後一日。

雖然,我堅持,自己的年齡,在三十七歲那年應該就不會再自動累加了。


但是,我真心的希望,十年後的今天,我可以說,我非常喜歡自己的四十幾歲,而且活的比今天,更自在一點。



備註:

其實說真的,我覺得,現在自己好像看起來比二十九歲的時候(下圖,我抱在身上的那個孩子,現在已經160公分了,啊!),還更年輕一點。



難道,是我多心了嗎?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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