倒覺得,人的個性,往往從養什麼寵物這件事情上,可見一二。
也說不上來,不過,養狗的人,和養貓的人,好像,是有那麼點不同。
今天真是風和日麗的好日子,早上一早(其實是十點鐘)和芽芽,圓圓以及君君三個小朋友們一起去街角早餐店吃早餐,邊吃著蘿蔔糕邊想著這樣的好天氣不出去走走有點可惜。
我愛狗。
有人說、狗就是狗、把狗叫兒子、女兒很奇怪耶!
好吧!那我很奇怪。怎樣。
我可以忍受養狗的很多麻煩事、基本上愛是需要付出的、這點我沒問題。
昨天一回家猛一看,媽呀!是怎樣!怎麼亂七八糟,依附就是有人在我家狂歡過的樣子?定下神再瞧瞧,好像有點怪怪的,沙發上散落的那些糖紙,難道是我前幾天買的金莎所殘留下來的外套?
不會吧!我看著在沙發上努力裝無辜的狗兒,殺死金莎的兇手該...該不會是牠吧?
在更仔細的研究了一下,三顆金莎的外盒上有明顯的狗齒痕,但是糖紙看起來卻是被好好的一層層撥開,我用力的努力的研究,真的,在沒有別的可疑的嫌犯下,我不得不相信這隻狗竟然會做這樣的事情,但是在撇開心中的驚訝之餘,又開始非常擔心,狗兒是不能吃巧克力的,難道牠是不想活了,吞了三顆金莎自殺嗎?
於是匆匆忙忙打了電話到獸醫那裡去,詢問是不是該馬上就醫洗胃,雖然和獸醫的對話聽起來有點蠢,但是醫生說只要狗兒看起來沒有快掛點,並且一直亂流口水的話應該是OK的,所以我整個上午只好留在家裡觀察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