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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禮拜一,透早,超意外。
收到一份佷貼心的禮物。

根據信差的轉達,
是我網誌的『某讀者』托他轉給我的。

禮物揪感心的。

萬萬沒想到,
原來我寫的OOXX竟然可以換到從舊金山來的OXOX


突然之間,
我有一丁點可以感受到,
紅包場的歌星在台上唱歌,被熱情的歌迷砸了現金,火紅的作家被愛慕的讀者要求握手和簽名,
原來,是這樣爽快的感受。(好吧!也許我是誇張了點啦!)

感謝送我OXOX的帥小子,
今天,你讓我覺得:被記得的感覺,真好!


後記:
回到家裡,我把OXOX秀給我家的小朋友看,
她欽羨的說:『好好喔!我好羨慕妳喔!』
雖然她立刻補上一句:『妳今天不要搶我的電腦喔!我要用的。』禁止我使用電腦的慾望。
不過,隨後她就用了Photo Booth,試著把我收到的禮物拍下來。

禮物有點不好拍,芽芽大概拍了四十張,各種不同的角度和方式,讓我選一張合用的喔!


又後記:(給看的懂的人):誰說學理工的不懂體貼人心,我抗議啦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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