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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中學一年級女生,十二以上,十三未滿。
時間:2010.11.03 下午作文課


相信大家讀這篇文章時,想知道的不是我的星座,血型等等基本的事,所以我重頭開始。我是芽芽,是一個單親家庭的女兒。沒有兄弟姊妹,是個獨生女,至少以前是。最近在我的生命中發生了一件很重大的事情,在這四個月內,我突然知道了很多『驚喜』。六月時,一天的晚上得知自己的親爸已經再婚了三年,自己又莫名其妙的多了個弟弟。這打擊可不小,但對於還算樂觀的我,自然也有我的解決的方法。這是對於透露。。。。。。就算了。


三歲時父母離婚,三歲半時爸爸就帶了一個"阿姨"來,我叫她阿姨。我以為那是爸爸的妹妹,或表妹。千算萬算也沒算到那『阿姨』是爸爸的女朋友。十二歲有六個月時,知道爸爸結婚了。一分鐘後多了一個弟弟。一切發生了太快,畢竟我才十二歲。


說到自述,也一定要提出自己的觀點。我不覺得單親很可恥,我爸很愛我,我媽媽那邊的家人也很愛我,這剛好可以補大家所說的『錯誤』。我從不需要別人的同情,我是堅強的孩子,可是我喜歡哭,哭可以抒發心情,喜歡對著枕頭大叫。可是有時候會嚇到我家狗,所以通常都是躲在房間裡,這時被嚇到的會變成我媽。


就像我說的,我是堅強的孩子。十二年算下來,也算快樂。我常做一些令人覺得很『怪』的事:簡單來說,就是匪夷所思。做一些是讓人目瞪口呆,讓人大笑不已,但是。。。。。。這就是我。而我,就是喜歡讓人發笑:『樂天的孩子』。


以上就是我的自述。我是芽芽。有著一個別人看似悲慘,但很讚的家庭。因為這是我的家--一個每人都配合的天衣無縫,獨一無二只屬於我的超讚家庭。



媽咪的話:
我的眼淚瘋狂打轉,但是女兒剛剛主動分享剛寫好熱騰騰,尚未修改過的作文前,要我承諾『不要哭』。

我的心情,千頭萬緒。。。

只能說,
有些事情,我沒講過。
但是孩子很奇妙,即使是在三歲的年紀,也有她的判斷和思考。


有些事情,花了十年教育她,本來不曉得有沒有用,但是她原來都記憶在心裡。
認識我的人都知道,我對於自己離婚的事情,從不閃躲。
單親不可恥!我是這樣教她的。
即使知道女兒遇到過小朋友對她說『妳好可憐,妳沒有爸爸』,某位小學老師生氣時罵過她『妳的家人愛你是因為對妳有虧欠』『妳想像妳媽一樣離婚』的話。。。一路走來,我總堅信,即使沒辦法控制別人用什麼態度和方法對待女兒,但是只要我女兒能夠不懷疑自己是被愛的,那誰都不能傷她太多。


堂堂正正的做自己。

開開心心的過人生。

一路走來,我們很幸運,擁有彼此。


女兒,有妳真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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