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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的,實在是太悲情了。
 
寫完禮拜五的擦撞,心情無可救藥的沈溺在酸酸的自我認知裡,我不喜歡這種Self-indulgent的感覺,想要提振自己。
用力的做彼拉提斯,活動著不常用的筋骨,顫抖的肉肉並沒能喚醒我的開心。
去美容院洗頭,沒用。
去做腳底按摩,還是沒用。

這樣過了一天。 不行,這樣不行。我心裡想著。


今天中午,無聊透頂。於是芽芽提議到微風廣場逛逛。我其實並不特別鍾情於微風廣場,『不過想不出來去哪裡,那就去逛逛嘛!』芽芽說。

然後,就看到LV,我從來就不太敢進去的精品店,總覺得,沒那個財力就不要跟自己過不去。看到我眼睛瞄著,芽芽說:『去看看吧!』


我就去看看了。


然後,我就買了。


芽芽說:『算是你買一個慶祝自己四十歲的生日禮物。』 我想也是。


雖然,
我的生日其實是在明年。


我從來沒有買過LV包包,好像也沒有進過LV的店, 唯一的一個是二十年前我奶奶送的。

但是LV的售貨小姐超親切,沒有因為我穿著爛爛的布希鞋,白著一張素臉,身上完全沒精品就用眼角斜我。 不買,好像,拉不下臉。

再說,我在網路上看這款的經典包,也已經看了半年了。



什麼事情都有第一次。

畢竟,這等的悲情真的很難輕易被撫平。只能,配上個,同等價位的LV,勉強試試吧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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